上智部·赵普 李沆 陆九渊 译注

作者:冯梦龙

  【原文】

  赵韩王[普]为相,置二大瓮于坐屏后,凡有人投利害文字,皆置其中,满即焚之于通衢。

  李文靖曰:“沆居相位,实无补万分;唯中外所陈利害,一切报罢,聊以补国尔。今国家防制,纤悉具备,苟轻徇所陈,一一行之,所伤实多。佥人苟一时之进,岂念民耶?”

  陆象山云:“往时充员敕局,浮食是惭。惟是四方奏请,廷臣面对,有所建置更革,多下看详。其贰书生贵游,不谙民事,轻于献计;一旦施行,片纸之出,兆姓蒙害。每与同官悉意论驳,朝廷清明,尝得寝罢;编摩之事,稽考之勤,何足当大官之膳?庶几仅此可以偿万一耳!”

  [冯述评]

  罗景纶曰:“古云:‘利不什,不变法’,此言更革建置之不可轻也。或疑若是则将坐视天下之弊而不之救欤?不知革弊以存法可也,因弊而变法不可也;不守法而弊生,岂法之生弊哉!韩、范之建明于庆历者,革弊以存法也。荆公之施行于熙宁者,因弊而变法也,一得一失。概可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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