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陶服罪 译注

  天理之在人心,固未尝泯也。然吕公必能心诚论之,自是感发也

  吕陶调铜梁令,民庞氏姊妹三人冒隐幼弟田。弟壮,诉官不得直,贫至佣奴于人,及是又诉。陶一问,三人服罪。弟泣拜,愿以田半作佛事以报。陶晓之曰:三姊皆汝同气,方汝幼时,适为汝主之尔。不然亦为他人所欺。与其捐半供佛,曷若遗姊,复为兄弟,顾不美乎?弟又拜而听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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