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布

曾布

  曾布(1036年11月3日—1107年8月21日),字子宣,江西南丰人。汉族江右民系。北宋大臣,曾易占之子,曾巩异母弟,曾任北宋右相。世称“南丰七曾”(曾巩、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之一。曾作为王安石的助手推行新政,徽宗时出任丞相,谥“文肃”,《宋史》有传。

► 28篇诗文

生平

  曾布,汉族江右民系。生于夏历1035年十月初一(公元1035年11月3日)亥时,13岁时丧父,从学于兄曾巩。嘉祐二年(1057年)登进士,初任宣州司户参军、怀仁县令。熙宁二年(1069年)到开封,由知府韩维聘为开封府检校库监库,经韩维、王安石推荐,上书言政。深得神宗赏识,命为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加集贤校理,判司农寺,检正中书五房公事。与吕惠卿共同参与制订青苗、助役、保甲、农田之法,成为王安石的重要助手之一。熙宁三年,河北安抚使韩琦上疏极力反对青苗法。曾布据理力争,驳斥了反对派的种种不实说法,使该法继续推行。王安石说:“新法初行,议论纷纷,唯独惠卿与布始终坚定不移,其他人多反复无常。”不久,升为修起居注、知制诰、翰林学士兼

  

《宋史》评价

  曾布,字子宣,南丰县人,曾巩之异母弟,曾任参知政事,即副宰相。曾布是北宋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政治人物。他曾经是王安石变法的得力助手,参与了绝大部分变法的筹划,是新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王安石曾说:“自议新法,始终言可行者,曾布也;言不可行者,司马光也;余皆前附后叛,或出或入。”即使在王安石隐退后,司马光上台要求他出面废止新法,遭到他的断然拒绝。正是因为曾布始终坚持变法,因而被守旧派说成是“奸佞”之人。由于曾布曾经对市易法推行过程中存在的弊病,进行过尖锐的批评,又被王安石视为“沮害”市易法之人。所以后来《宋史》将他列入“奸臣传”。

  市易法是王安石为实现富国强兵、缓和社会阶级矛盾、摧抑兼并、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而制定

  

家族成员

  曾布的夫人魏玩,字玉汝。襄阳邓城人。出身世家。自幼博览群书,尤以诗词见长。她极力提倡并恪守封建伦理道德,多次受北宋朝廷褒奖,封鲁国夫人。

  其著作颇多,曾编有《魏夫人集》。南宋著名理学家朱熹对他评价很高,把她和李清照并称。朱熹说:“本朝妇人能文者,惟魏夫人及李易安二人而已。”

  她的词多写悠闲情怀及风光景物。描写景物的,语言清丽,形象逼真。抒发情怀的,感情真挚愁思动人。尤其是他们夫妻之间的唱和诗,受到当时人们的赞赏传诵。惜其诗词多散佚,存在不多。

  

参考资料:

曾布的诗文
背诵 赏析 注释 译文

水调歌头 排遍第一

宋代曾布

魏豪有冯燕,年少客幽并。击球斗鸡为戏,游侠久知名。

因避仇、来东郡。元戎留属中军。直气凌貔虎,须臾叱咤风云。

凛凛坐中生。偶乘佳兴。轻裘锦带,东风跃马,往来寻访幽胜。

游冶出东城。堤上莺花撩乱,香车宝马纵横。草软平沙稳。

高楼两岸春风,语笑隔帘声。

背诵 赏析 注释 译文

水调歌头 排遍第二

宋代曾布

袖笼鞭敲镫。无语独闲行。绿杨下、人初静。烟澹夕阳明。

窈窕佳人,独立瑶阶,掷果潘郎,瞥见红颜横波盼,不胜娇软倚银屏。

曳红裳,频推朱户,半开还掩,似欲倚、咿哑声里,细说深情。

因遣林间青鸟,为言彼此心期,的的深相许,窃香解佩,绸缪相顾不胜情。

背诵 赏析 注释 译文

水调歌头 排遍第五

宋代曾布

凤凰钗、宝玉凋零。惨然怅,娇魂怨,饮泣吞声。还被凌波呼唤,相将金谷同游,想见逢迎处,揶揄羞面,妆脸泪盈盈。

醉眠人、醒来晨起,血凝螓首,但惊喧,白邻里、骇我卒难明。

思败幽囚推究,覆盆无计哀鸣。丹笔终诬服,圜门驱拥,衔冤垂首欲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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