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相(一五一二 — 一五九一),字志尹,号三溪。大埔人。明世宗嘉靖十四年(一五三五)进士,授中书舍人。晋户部员外郎,监山东、河南漕运。二十二年,以诖误谪无为州判官,署州事。二十四年调任兖州判官,迁淮阳郡丞。二十八年,擢南昌知府。三十二年,升饶州兵备、江西按察副使。寻乞归养,家居三十馀年,卒。著有《三溪先生文集》。清康熙《潮州府志》卷九上、清乾隆修《潮州府志》卷二八有传。► 113篇诗文
师道古所重,义与君父同。自从东汉来,节行著高风。
系理或诉冤,死请代以躬。收葬与抚孤,恳恻贯苍穹。
圣贤垂大法,勉孝兼劝忠。岂闻讼其师,挤寘囹圄中。
执宪者何心,此辈忍见容。不惟紊人纪,实斁上帝衷。
至理有相关,斯乃教化宗。扶持罔失坠,允藉参赞功。
末俗日悍骄,童稚忘敬恭。滔滔未有艾,
饶相(一五一二 — 一五九一),字志尹,号三溪。大埔人。明世宗嘉靖十四年(一五三五)进士,授中书舍人。晋户部员外郎,监山东、河南漕运。二十二年,以诖误谪无为州判官,署州事。二十四年调任兖州判官,迁淮阳郡丞。二十八年,擢南昌知府。三十二年,升饶州兵备、江西按察副使。寻乞归养,家居三十馀年,卒。著有《三溪先生文集》。清康熙《潮州府志》卷九上、清乾隆修《潮州府志》卷二八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