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5—1646)浙江东阳人,字九一,号玉笥。天启二年进士。授番禺知县。崇祯初擢刑科给事中,劾罢阉党副都御史杨所修等,尝谏帝“求治太锐,综核太严”。七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安庆等十府。以农民军势盛,请割安庆等府,另设巡抚。后代陈新甲为兵部尚书。十六年,以清兵入畿辅,下狱,旋得释。命赴江南练兵输饷。南都陷,请鲁王监国,任兵部尚书,督师江上。还守东阳,兵败投水死。有《吴中水利书》、《张忠敏公遗集》。► 77篇诗文
银河澹无晖,虚庭忽已白。筦簟清于冰,微风入帘隙。
残梦犹摇摇,晨钟荡烟碧。秋士恒善悲,况此久羁客。
羁客动归心,有如燕将别。岂不志四方,风尘难合辙。
四壁秋蛩鸣,临风助凄咽。去去勿复陈,搴帷望明月。
明月入我抱,凉风吹我襟。白云自舒卷,去留皆无心。
海内方多故,志士甘浮湛。不见梁伯鸾,《五噫》有馀音。
馀音渺何许,独鹤鸣青霄。君才夙磊落,惊采追湘骚。
枳棘虽暂栖,六翮终翔翱。努力祖生策,万里乘长飙。
(1595—1646)浙江东阳人,字九一,号玉笥。天启二年进士。授番禺知县。崇祯初擢刑科给事中,劾罢阉党副都御史杨所修等,尝谏帝“求治太锐,综核太严”。七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安庆等十府。以农民军势盛,请割安庆等府,另设巡抚。后代陈新甲为兵部尚书。十六年,以清兵入畿辅,下狱,旋得释。命赴江南练兵输饷。南都陷,请鲁王监国,任兵部尚书,督师江上。还守东阳,兵败投水死。有《吴中水利书》、《张忠敏公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