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是(一六〇八——一六八六),字丽中,别字天然,号丹霞老人。本姓曾,名起莘。番禺人。年十七补诸生,与里人梁朝钟、黎遂球、罗宾王、陈学佺辈,并以高才纵谈时事,举明思宗崇祯六年(一六三三)乡试第二。会试不第,谒僧道独于庐山,祝发于归宗寺。既返广州,主法诃林。明亡,徙番禺雷峰,创建海云寺,举家事佛。孤臣节士,皈依者众。历主福州长庆、庐山归宗,及海幢、华首、丹霞、介庵诸刹,晚年主法雷峰。著有《瞎堂诗集》等。清陈伯陶编《胜朝粤东遗民录》卷四有传。► 1724篇诗文
三尺布,踰仞竿。太学诸生朝举幡,谁其救者司隶冤。
回天转日谅不难,请君先为遮道言。驰道不可行,使者安可闭。
车马已没官,有过各宜悔。但愿相公屈于理,无使司隶屈于势。
庶为邦家保廉耻。廉耻一坏公莫轻,拜尘颂功风始成。
彼苍不足恨,人事实可哀。莫复念忍盦,念之心胆摧。
烈士尽夺气,况我生平期。四海尽惊叹,矧我夙昔怀。
聚时不甚惜,皎皎心弗欺。别时不甚忆,落落意弗疑。
如何无穷志,殉此七尺骸。交情日太短,天绝非人为。
命也审如此,终古宁可追。
函是(一六〇八——一六八六),字丽中,别字天然,号丹霞老人。本姓曾,名起莘。番禺人。年十七补诸生,与里人梁朝钟、黎遂球、罗宾王、陈学佺辈,并以高才纵谈时事,举明思宗崇祯六年(一六三三)乡试第二。会试不第,谒僧道独于庐山,祝发于归宗寺。既返广州,主法诃林。明亡,徙番禺雷峰,创建海云寺,举家事佛。孤臣节士,皈依者众。历主福州长庆、庐山归宗,及海幢、华首、丹霞、介庵诸刹,晚年主法雷峰。著有《瞎堂诗集》等。清陈伯陶编《胜朝粤东遗民录》卷四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