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390篇诗文
石彪肉醉,木驹夜嘶。我此三昧,非识情知。应缘而现,不落思惟。
是故钵水,以针投之。如仲尼韶,如子期琴。又如萧何,而识淮阴。
无言可寄,无迹可寻。粲然现前,传之以心。穴像之目,我岂慢神。
指树之耳,我知其因。物我如是,所立皆真。随其妙用,见我全身。
稽首真慈,为僧中王。如万星月,见者清凉。尚以众生,不信为伤。
盖盲者咎,非光掩藏。
(?—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