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390篇诗文
甘州 洪彦先与秦淮女子有桃叶渡江之约,未果而金陵陷,不可寻问矣。彦先哀之,为赋此解
悔年时刻意学伤春,东风柳花颠。绕红阑是水,清波照影,镜拥双鸾。
击楫桃根何处,团扇误婵娟。梦醒还疑梦,此恨绵绵。
休记银屏朱阁,便江山如画,今落谁边。倚斜阳弹泪,一例吊秋烟。
待低拜,青溪夜月,问何时、重为玉人圆。长怀感,有相思血,都化啼鹃。
(?—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