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224-263,一说223-262),字叔夜,汉族,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今安徽省宿州市西)人。著名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曾娶曹操曾孙女,官曹魏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后因得罪钟会,为其构陷,而被司马昭处死。► 58篇诗文
练时日,帝徵祥。血膋殷,醴齐芳。辟天扉,章上驰。猋肃肃,灵来思。
泛崇兰,砌赤琼。注神光,灵之宫。曳紫旓,冠翠华。雷霆激,灵之车。
骖若组,辔捷舞。左右射,灵之御。佩瑶错,履珠遗。纷济济,灵之贽。
揄阿锡,吐芳润。巧笑倩,灵之媵。灵之暑,奏清徵。飞霜激,粟余体。
灵之夕,籋珠烂。鉴毛发,炯若旦。灵连蜷,若有顾。精流属,谐余慕。
倏而翔,将安逝。愿偕女,宵以诣。
嵇康(224-263,一说223-262),字叔夜,汉族,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今安徽省宿州市西)人。著名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曾娶曹操曾孙女,官曹魏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后因得罪钟会,为其构陷,而被司马昭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