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孤及(725~777),唐朝散文家,字至之,河南洛阳人,天宝末,以道举高第,补华阴尉。代宗召为左拾遗,俄改太常博士。迁礼部员外郎,历濠、舒二州刺史,以治课加检校司封郎中,赐金紫。徙常州,卒谥曰宪。集三十卷,内诗三卷,今编诗二卷。
► 90篇诗文南州信小水,乃在天东角。异人为眉目,表异自雕琢。
志不在身名,奇服从其朔。食禄忘君者,羿羿而浞浞。
不则人趋步,举世皆龌龊。安得饮瀣人,漱万年醉浊。
昏者使之明,寐者使之觉。上不负天子,下不负所学。
盘墓与轩丘,昏嫁自五岳。子实挺此中,羊石之鷟鸑。
独孤及(725~777),唐朝散文家,字至之,河南洛阳人,天宝末,以道举高第,补华阴尉。代宗召为左拾遗,俄改太常博士。迁礼部员外郎,历濠、舒二州刺史,以治课加检校司封郎中,赐金紫。徙常州,卒谥曰宪。集三十卷,内诗三卷,今编诗二卷。